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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调整

2017-06-15 16:56

        成都商报讯(记者 张柄尧)**,成都商报记者从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获悉,泸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目前已正式进行调整,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均有所提高,第三套住房停贷。

  管理中心介绍,新细则规定,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**第二套住房的,贷款首**比例不能低于50%,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.1倍。对**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,停止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。